
关于重庆金马桃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遗失作废的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于2025年11月10日作出(2025)渝05清申1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金马桃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桃缘”)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2月3日作出(2025)渝05强清102号《决定书》,指定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清算组接受指定后,积极履行职责,通过法人得知公司营业执照、财务凭证、会计账簿等核心资料均由大股东重庆森悦园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姜珉持有,清算组先后通过反复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联系公司股东及姜珉以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财务凭证、会计账簿等核心资料,均未获得任何回应。
至此,清算组仍未接管到重庆金马桃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以下物品:营业执照(正、副本)、财务凭证、会计账簿等核心资料。
为保障强制清算程序顺利进行,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清算组特此声明:上述营业执照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强制清算之日(即2025年11月10日)起作废。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已作废的证照从事任何活动,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使用人自行承担,清算组不予认可,并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重庆金马桃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3月24日
公 开 人:重庆金马桃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好的股票配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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